河北集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河北集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公司的企業形象,保障廣大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更好地履行社會環境責任,根據法規【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開企業環境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公開企業環境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 公開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 下列企業信息應向社會公開:
(一)基礎信息,包括
單位名稱:河北集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91130405580956083P
法定代表人:張新堂
生產地址:邯鄲市經濟開發區姚寨鄉(農產品加工園區創業路2號)
聯系方式:13932058698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二)排污信息
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廢氣:非甲烷總烴;噪聲。
排放方式:直排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1個,車間北面。
排放濃度和總量:2.35mg/m3,0.029噸/年
超標情況:無
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322-2016表1印刷行業標準
核定的排放總量:0.029噸/年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集氣罩收集+UV光氧凈化+活性炭吸附+噴淋塔吸收+15米高排氣筒排放。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環評批復和驗收批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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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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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
第五條 下列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內部資料;
(二)個人隱私;
(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定、注明禁止公開的信息。 第六條 企業信息公開,可采用如下一種或幾種方式:
(一)通過其網站、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或者當地報刊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環境信息;
(二)公告或者公開發行的信息???;
(三) 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四)信息公開服務、監督熱線電話;
(五)本單位的資料索取點、信息公開欄、信息亭、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等場所或者設施;
(六)其他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方式。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車間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